目前一些夫妻在结婚时是比较困难的,那时候就选择租房生活,伴随结婚以后条件变好了,就将房地产买了下来,但婚姻也出现了问题,最后走到离婚。那样这时该如何分割这方面的房地产呢?律图我们就为你整理这方面的内容,欢迎大伙浏览,我们表示感谢。
1、共有房子离婚时如何分
依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些房子的分割应根据如下方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地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些房地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置依据生产、生活的实质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状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适合分割用的夫妻共有些房子,应依据双方住房状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子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状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子是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需要暂住的,经查实可依据实质状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低于2年。
2、结婚以前承租结婚以后购买的房子如何分
由一方结婚以前承租、结婚以后用一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房子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
在现实日常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子上,这类房子的获得总是是由一方结婚以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成本要远远低于房子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子的状况又有很多具体状况,使得处置此类房子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总是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国内是比较常见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目前有了明确的“说法”。
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讲解的规定,这些的房子还是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一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人民法院也可以参考财产的具体状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