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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调解不成如何解决

www.okjoj.com 2024-07-31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调解不成如何解决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准时作出裁决。

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有三种状况:

第一种状况是,经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当事人没达成调解协议;

第二种状况是,虽经调解达成共识,当事人又反悔的;

第三种状况是,调解没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结案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共识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准时作出裁决。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1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公告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能超越15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了解,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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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劳动工伤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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