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货运提单?主要用途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71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与承运人保证据以出货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出货货物,或者根据指示人的指示出货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出货货物的条约,构成承运人据以出货货物的保证。”
提单是一种有法律效力的单据。它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也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所订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的英文名是BillofLapng,简写为B/L。
他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主要货运单证。是非常重要的信用证交单文件之一。
主要用途如下:1、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签订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提单条约主要载明承运人与托运人在货物运送过程中的义务、责任、权利和免责事情。2、是承运人承认按提单所记载状况收到货物的收据。3、是承运人保证凭以出货货物的物权凭证。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需要凭正本提单才能向承运人或船长需要出货货物。
提单的格式和内容均由承运人确定。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托运货物时,应填写空白提单一式若干份。主要内容有:托运人名字,收货人名字,装货地和卸货地,船名,货物的品名、标志、包装、件数和重量,运费支付方法等。货物装船将来,船长或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依据托运人的需要,签发正本提单一式若干份,每份都应载明签发的日期、地址、份数并签字。承运人在目的港按其中一份出货货物后,其余提单均即无效。
按记载收货人状况分类:1、记名提单:提单载明承运人应向其出货货物的收货人;除因债务关系根据法定实行程序转移外,这种提单不可出售。2、指示提单:提单收货人栏内注明指示人(银行或托运人或收货人等)。承运人应向指示人指示的受叫人出货货物。如提单未注明指示人,承运人则应依据托运人的指示交货。这种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可以出售。这种提单现在被广泛用。3、不记名提单:提单的收货人栏内未注明收货人,承运人凭正本提单向提单持有人出货货物。此种提单不需要背书即可出售。
按货物装船状况分类:1、已装船提单:货物已实质装船后签发的提单。2、收货待运提单:承运人已掌管货物,但尚未装船,应托运人需要签发的提单。货物装船后,托运人应将收货待运提单退还承运人,换取已装船提单;或由承运人在收货待运提单上加注承运船船名和装船日期,收货待运提单即应视为已装船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