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所谓有效合同,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从现在现有些法律规定来看,都没对合同有效规定统一的条件。本文律图我们介绍的是有效合同的效力问题。
所谓有效合同,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从现在现有些法律规定来看,都没对合同有效规定统一的条件。但大家从现有法律的一些规定还是可以总结出作为一个有效合同所应具备一同特点。
依据《民法典》第143条对“民事法律行为”所规定的条件来看,主要应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由于上述三个条件是民事行为可以合法的一般准则,当然也应适用于当事人签订合同这种民事行为。所以,合同有效的条件也应当拥有上述三个条件,只是《民法典》中的“不违反法律”具体表现为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结合到《民法典合同编》等规定来看,有的合同的生效或有效还需要合同需要拥有某一特定的形式。因此,以上四个条件也就是合同有效的要件。只有符合这类条件,合同才能“合法”,也才会有“有效”的可能。
合同假如成立后生效,则会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国内《民法典》第119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备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根据约定履行我们的义务,不能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而且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假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根据本条规定及合同的具体需要他们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
因为现在国内还没打造起第三人侵害债权规范,所以假如第三人侵害合同债权时,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根据约定解决。也就是说依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和现有些法律规定,有效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当事人之间,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并没办法律约束力,没为守约方或受害方提供愈加全方位、有力的保护,有待合同法的进一步的修改和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