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做国际货物交易,要将货物运回到国内,或是运到海外去,那就可能要跟外国公司签订海上运输合同,同时也会由外国国籍船舶运输。如果在其中发生争议了,在合同中也没说好要去什么地方的法院审理,那样目前涉及来自三个不一样的国家主体,为争取权益,作为中国公民自然想要在本国的法院审理。
其实,一般涉外的合同都会事先说好需不需要去仲裁,仲裁或是起诉的话要选哪儿的法院,如果合同上根本没事先说好,那就会致使三方都会争。
事实上,在外贸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可以选择的法院具体如下:
1、可能管辖的国内法院
在合同纠纷中,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没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按规定,具体如下:
(1)合同签订地;
(2)合同履行地;
(3)诉讼标的物所在地;
(4)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
(5)代表机构住所地。
2、可能管辖的外国法院
通常来讲,各国的民事诉讼法都规定被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所以中国企业也可以到外国企业所在地法院起诉。
不过,对于海上运输合同纠纷,虽然三方涉及不同国家,但如果已经在中国审理案件的,船舶优先权争议的就要适使用方法院地法中国法。
由于按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没选择的,就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最后,对于涉外的合同纠纷,由于双方主体都来自不一样的国家,所以,为了更好的争取权益,建议最好在起诉的时候就找个专业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