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国内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新农村建设及各类道路优化改造,大大促进了农村集体土地价值的提高,但同时也增加了因承包地经营权流转而产生的纠纷。目前农村的不少青年都定居在城市了,甚至将户口也由农村迁往了城里,不少已经不计划回农村的青年想把农村自己家里的承包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售给同村其他村民。
1、农村承包地经营权出售方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出售。未经依法批准,不能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经发包方赞同,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因此,原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在经发包方赞同的状况下,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
2、农房与产品房有什么区别是什么?
农房是农村中供村民居住的房子,与产品房有什么区别主要有:
一是土地性质不同:农房建设占用集体所有土地,产品房则占用国有建设用地。
二是获得方法不同:农房只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获得宅基地进行建设,产品房是由具备房产开发资质的企业获得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建设。
三是土地用年限不同:现行法律和政策没具体规定农村宅基地用权期限;产品房用地的土地用年限一般是70年,土地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四是买卖条件不同:农房只能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经批准后买卖给符合宅基地分配资格的成员,不能抵押;产品房可以在市场上供应、出租和抵押,买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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