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有收益,也有风险,而投资人进行投资开公司、购买公司股份,最后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收益。所以当公司亏损时,不少人不想继续投资,期望解除投资协议收回出资,就是不难理解的事情。但如此是行不通的,投资人不可以因公司亏损而需要返还出资。
在实践中,公司经营有亏有盈是非常正常的事情,投资人不可以由于公司亏损而需要返还出资款。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后不能抽逃出资。不管公司盈余还是亏损,股东要想拿回出资款的,一般只有股权出售和公司清算两种方法。
因此,当公司亏损时,投资人不能解除投资协议,需要返还出资。
假如不想继续投资了,可将股权出售出去,尽量弥补出资损失,或者当公司满足解散条件时,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通过解散清算尽量收购出资。
应该注意的是,当公司亏损时,投资人不可以解除投资协议,收回出资,并非说,投资协议不可以解除的。
根据合同法规定,投资协议存在以下情形的,投资人可以解除撤销协议,需要返还出资,甚至需要赔偿损失:
1、投资协议另一方紧急违约,致使协议目的不可以达成的;
2、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3、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4、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法或者乘人之危,使他们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的合同。
同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协议被解除撤销后,协议双方应当相互返还财产,不可以返还或无返还必要的,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赔偿他们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投资人因上述情形,解除投资协议的,可需要返还出资及赔偿损失。
总之,当公司亏损时,通常情况下,投资人是不可以解除投资协议,需要返还出资的,除非存在法定的情形。投资人想要止损的,应该采取其他合法适当的方法,如有仍有疑问的,可点击右上角“找个律师”,向经济纠纷律师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