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打官司,还要了解应该向什么级别的法院起诉。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国内四级法院各自都有我们的级别管辖范围: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⑴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
⑵觉得应当由自己审判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⑴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⑵重大涉外案件;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除去最高、高级、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全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很多的普通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对于普通的民事案件,应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应该直接到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去告状,即便去了也没用,由于普通的一审民事案件,不归他们处置。普法网 > 律师入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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