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中,在海上作业比在陆上作业危险的多,一旦发生海难,船毁人亡都不是特别的事。一般在发生海难之后,为了可以准时挽回船上职员的人身安全,与争取降低货物损失,那样就会寻求海难救助。不过,实质中如果对救助对象的救助成本不确定的话,那样双方就会因此陷入纠纷。
实质中,由于海难救助成本引起的纠纷,就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早到达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然,原告可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起诉的时候,需要根据下面的步骤进行:
1、先去提起诉讼
就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向其觉得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根据各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决定受理诉讼将来,会将诉状副本送达给每个被告,并限时被告提出答辩状。
2、筹备答辩和请求
实质中,被告一旦向法院就起诉事情做了实质性的答辩,就表示同意了法院的管辖权,日后就不能再以此法院无管辖权为由提出抗辩。
3、提证据保全程序
就是对于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若日后有灭失、湮没或难于用之虞时,一方当事人可在起诉前或起诉后向法院提出申请,需要法院采取必要手段予以保全。
4、提供诉讼证据
但凡诉讼当事人想要证明他在诉讼中所倡导的事实或需要,都需要第一提出证据予以证明,而证据包含人证、物证、书证、鉴别、勘验笔录等。
5、进行保全手段
为预防被告隐匿、变卖或转移财产,使原告日后得到胜诉时一无所获,使得法院的判决无从强制实行,那样就要准时申请保全程序。
6、进入案件审理
根据选择的管辖的法院,确定具体的审理和答辩。
7、裁判和上诉
在法院作出第一审判决之后,如果有不服的,那样就能准时去上诉。
8、国际司法帮助及对外国法院判决的实行
一国法院的判决,原则上只在该国范围内有法律效力,假如要对海外的当事生活效,需要得到该当事人所在国家的承认,才大概在该外国强制实行。关于承认和实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各国在国内法和有关的国际条款中都有具体的规定。
最后,由于海难救助比较专业,加上一般涉及的利益较大,所以建议最好在必要的时候找个善于处置这方面纠纷的专业律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