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只有夫妻一同财产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不是一同财产就不可以得到支持。那样什么是夫妻一同财产呢?律图记者就为你整理出来。
如何认定夫妻一同财产
《民法典》(起推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薪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常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夫妻对一同所有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婚姻法讲解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是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获得的收益;
男女双方实质获得或者应当获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男女双方实质获得或者应当获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二条,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常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质获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获得的财产性收益。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成本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一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成本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质年龄的差额。
第十九条,由一方结婚以前承租、结婚以后用一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房子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