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别结论;(七)勘验笔录。视听资料概念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MP3、MP4与其他载体等所反映的声音、图像,与电子计算机中所储存的数据及其他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视听资料是伴随现代科技的进步而进入诉讼证据范围中的一种新的证据类型。因为它是通过图像、音响等科技方法来重现案件事实,因而能较准确地反映案件案件当时只不过状况,一般不受主观原因影响,靠谱性、证明力强。视听资料特征1、视听资料是以图像、音响和电脑储存的资料信息等形式所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具备高度的科技性。2、视听资料能动态的反映肯定的法律事实。3、视听资料富于直感性,它能更直观、更真实地再现案件事实发生、进步的过程,保真度较高。靠谱性较大。4、对视听资料的采集和审察都需要依靠科技。视听资料的分类1、视觉资料, 也称无声录像资料,包含图片、摄影胶卷、幻灯片、投影片、无声录像带、无声影片、无声机读件等。2、听觉资料, 也称录音资料,包含唱片、录音带等。3、声像资料, 也称音像资料或音形资料, 包含电影片、电视片、录音录像片、声像光盘等。普法网 > 律师入门 >
- 上一篇:
- 下一篇:
猜你喜欢
- 08-06 商事仲裁的特征与优点
- 08-06 申请实行的程序是什么
- 08-06 如何上诉
- 08-06 当事人自己没办法举证的如何解决
- 08-05 各级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分工怎么样?
- 07-30 什么是变更之诉
- 07-21 新建住宅品质保障书有什么内容
- 热点排行
- 热门推荐
- 热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