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普法网

普法网

普法网 > 律师入门 >

网上购物高考考试答案获刑

www.rjjjl.com 2024-08-08 刑事辩护

23岁的女子王某因网上购物高等教育自考试题及答案,被以非法获得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2年4月14日、15日是全国高等教育自考时间。4月14日16时许,王某以500元的价格从网上购买了当次高等教育自考英语试题及答案,并于次日考试前通过电子邮箱收到上述试题及答案。后王某被抓获归案,涉案的两台手提电脑也被扣押移送在案。

法院经审理觉得:王某无视国法,以拉拢的方法,非法获得国家秘密,其行为触有刑法,已构成非法获得国家秘密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可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故对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在案扣押的手提电脑系王某推行犯罪所用物品,予以没收。

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国内《刑法》规定

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以窃取、刺探、拉拢办法,非法获得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八十七条借助计算机推行金融诈骗、偷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根据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高等教育自考试题及答案是国内国家秘密,随便在互联网或其他渠道购买,是以拉拢办法非法获得国家秘密,触犯刑法,构成非法获得国家秘密罪。

Tags: 刑事辩护 刑事案例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