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房产开发企业预租产品房,应当与预承租人签订产品房预租合同。预租合同除去应当拥有房子出租合同规定的内容外,还应载明预租房子的预付款金额和支付日期等有关预租内容;
②预租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应在15日内持预租合同及双方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办理预租合同登记备案。除外销房向市房产买卖中心办理外,其他房子向房子所在地的区县房产买卖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③预租的产品房竣工并获得房产权证后,房产开发企业与预承租人订立预租产品房用交接书,出货房子。出租当事人持已登记备案的预租合同及预租产品房用交接书,向房子所在地的区县房产买卖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换领出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普法网 > 律师入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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