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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应当记录交通事故中什么内容

www.zongdia.com 2024-08-10 交通事故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应当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法、报警时间、报警人名字、联系方法,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址;

(三)职员伤亡状况;

(四)汽车种类、汽车牌号,是不是载有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类型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汽车的车型、颜色、特点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员的体貌特点等有关状况。

报警人不报名字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想公开名字的,应当为其保密。

Tags: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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