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及有关的法律规定,开车不带驾照和行驶证,是一种紧急的交通违法行为,行车时未随身携带驾照即是“无资格驾驶的状况”,即“无证驾驶”。那样,无证驾驶的状况应该如何处置呢?华律网记者为你整理了有关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知道,期望对你有所帮助,祝你阅读愉快!
怎么样处置无证驾驶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未获得汽车驾照、汽车驾照被吊销或者汽车驾照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辆的;
将机动车辆交由未获得汽车驾照或者汽车驾照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导致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机动车辆行驶超越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强迫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辆安全驾驶需要驾驶机动车辆,导致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导致风险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不听劝阻,导致交通紧急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汽车驾照;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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