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总是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不只包含当事人,别的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包含: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结婚年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以结婚以前患有医学上觉得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结婚以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一同生活的近亲属。
普法网 > 律师入门 >
- 上一篇:
- 下一篇:
猜你喜欢
- 08-13 事实婚姻的特点有什么?
- 08-13 对“事实婚姻”及“非法同居”怎么样区别?
- 08-13 舍弃子女探望权的协议无效
- 08-12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样式
- 08-12 没结婚登记的财产分配
- 08-12 多年同居是不是构成事实婚姻关系
- 08-12 非婚生子抚养权协议如何写
- 热点排行
- 热门推荐
- 热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