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收货人找承运人提货的,那样就需要拿上提单,如果收货人没拿提单,而承运人又放货的,要给发货人导致什么损失的,那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在实践中,一般承运人在这样的情况下,需要承担下面的责任:
1、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需要承运人承担由此导致损失的民事责任。
2、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需要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3、提货人凭伪造的提单向承运人提取了货物,承运人承担无单防货的责任。
4、无正本提单出货货物的承运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不过,承运人更不是什么时间都要承担责任,在下面的状况中,承运人无单放货就无需承担责任:
1、承运人根据卸货港所在地法律规定,已经将承运到港的货物出货给当地海关的;
2、承运到港的货物超越法律规按期限也无人向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并依法变卖处置,或法院根据裁定拍卖承运人留置的货物,承运人就能倡导免除出货货物责任;
3、承运人签发一式数份正本提单,向最早提交正本提单的人出货货物后,其他持有相同正本提单的人需要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出货货物民事责任的;
4、承运人根据记名提单托运人需要暂停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最后,目前有的不法分子,为拿到不是我们的货物,不惜伪造提单,发货人、收货人与承运人都导致利益损失。如果中间有发货人和收货人是什么原因,譬如没使用新型的电子提单防止漏洞的,那样就不可以全由承运人承担责任。如果因此产生争议的,那样建议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准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