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及处罚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员工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根据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该罪犯罪构成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员工进行诈骗的行为。可以是非国家机关员工冒充国家机关员工,也可以是此种国家机关员工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员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论处。
3.本罪的犯罪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以上常识就是记者对“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及处罚是什么”问题进行的解答,相信你看了上面介绍后,对有关法律常识有了肯定的认知,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华律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