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大校招摇撞骗17年】2021年1月,海口公安局成功破获一块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件,抓获并逮捕犯罪嫌疑人尹显堂(曾用名:尹建军)。犯罪嫌疑人尹显堂自2004年以来,一直冒充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军官身份在社会上拓展活动,伪造各种军官证件、部队公文、印章等。同时借助此不真实军人身份以介绍各种工程项目为由对多名被害人进行招摇撞骗。
同时海口公安局发布通知称,对尹显堂推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知情者,可通过电话、信件等形式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凡曾被尹显堂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受害人,请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
网友热议
A:这种骗局不少,主如果公众大多不了解军队的状况,又信赖军队,需要有公民教育,让民众有辨识度!
B:干了十七年大校没把自己提拔一下?所以暴露了。有关部门必须要严惩和打击这种冒充军人行骗败坏军人声誉的犯罪行为。
C:哈哈哈哈哈哈,十七年了,也是个人才啊!,应该有完整的利益链吧!他背后的那个人才最可恨。。。
D:老多人自称什么什么军官和护卫队出身之类了,期望快点把他们抓干净,前线战士那样辛苦,他们却骗吃骗喝
E:十七年就没人怀疑他?还是他真有能耐把事办成了?要不收完钱,不办事,不早就露馅了!
法律延伸阅读: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标准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以军人的名义进行招摇撞骗的一种犯罪行为。冒充军人进而招摇撞骗的,行为人总是是出于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当然这里的利益不止是包含了物质利益,其他的一些非物质利益也是在其中的。譬如有的人假冒军人的身份而骗取异性的好感,达到与他们同居或者维持不正当性关系的目的。那样,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标准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假冒军人身份招摇撞骗的行为。既包含非军人冒充军人,也包含级别较低的军人冒充级别较高的军人,还包含此部门的军人冒充彼部门的军人。依据有关司法讲解,冒充军人用伪造、变造、偷窃的武装部队的汽车号牌,导致恶劣影响的,根据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依据有关法律中的规定,假如行为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此时的刑事处罚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不过如果实质的犯罪情节比较紧急的话,那这时将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第372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情节紧急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紧急,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导致紧急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干扰、损害军队声誉的,导致其他紧急后果的等。
行为人在持续性招摇撞骗的过程中,有时冒充军人有时冒充国家机关员工,一般应依据主要冒充的对象或者导致的主要风险确定犯罪性质。假如行外人在一段时间冒充国家员工招摇撞骗,在另一段时间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分别构成犯罪的,一般应实行数罪并罚。
以上是“男子冒充大校招摇撞骗17年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的有关信息,想知道更多有关常识请关注好律师网刑事规范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