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王文杰律师答问(电话:13911369076):在工程实践中,建设工程材料价差调整一般使用以下几种办法。
1.按实调整法(即抽样调整法)
此法是工程项目所在地材料的实质采购价(甲、乙双方核定后)按相应材料定额预算价格和定额含量,抽料抽量进行调整计算价差的一种办法。按下列公式进行:
某种材料单价价差=该种材料实质价格(或加权平均价格)-定额中的该种材料价格
注:工程材料实质价格的确定
①参照当地造价管理部门按期发布的全部材料信息价格
②建设单位指定或施工单位采购经建设单位认同,由材料提供部门提供的实质价格
某种材料加权平均价=ΣXi×Ji÷ΣXi(i=1到n)
式中Xi——材料不同途径采购提供的数目
Ji——材料不同途径采购提供的价格
某种材料价差调整额=该种材料在工程中合计耗用量×材料单价价差
按实调差的优点是补差准确,计算合理,实事求是。因为建筑工程材料存在品种多、途径广、规格全、数目大的特征,若全部使用抽量调差,则浪费时间费力,繁琐复杂。
2.综合系数调差法:此法是直接使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算的综合调差系数调整工程材料价差的一种办法,计算公式为:
某种材料调差系数=Σ×K1(各种材料价差)K2
式中:K1——各种材料费占工程材料的比重
K2——各类工程材料占直接费的比重
单位工程材料价差调整金额=综合价差系数×预算定额直接费
综合系数调差法的优点是操作方便,迅速易行。但这种办法过于依靠造价管理部门对综合系数的测量工作。实质中,常常会因项目选取的代表性,材料品种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短期价格波动的关系致使工程造价计算误差。
3.按实调整与综合系数相结合。
据统计,在材料费中三材价值占68%左右,而数目海量的地方材料及其它材料仅占材料费32%。而事实上,对子目中分布面广的材料全方位抽量,也无必要。在有的地方,依据数理统计的A、B、C分类法原理,抓住主要矛盾,对A类材料重点控制,对B、C类材料作次要处置,即对三材或主材(即A类材料)进行抽量调整,其他材料(即B、C类材料)用辅材系数进行调整,从而克服了以上两种办法的缺点,有效地提升工程造价准确性,将预算编制职员从繁琐的工作中解放出来。
4.价格指数调整法:它是根据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当期建筑材料价格或价差指数逐一调整工程材料价差的办法。这种办法是抽量补差,计算量大且复杂,常需造价管理部门付出较多的人力和时间。具体做法是先测算当地各种建材的预算价格和市场价格,然后进行综合整理按期公布各种建材的价格指数和价差指数。
计算公式为:某种材料的价格指数=该种材料当期预算价÷该种材料定额中的取定价
某种材料的价差指数=该种材料的价格指数-1
价格指数调整方法的优点是能准时反映建材价格的变化,准确性好,适应建筑工程动态管理。
上述四种调差方法,在实质工作运用中常常遇见,这就需要大家预算编制职员能熟练学会并运用。在实质工作中,不论是在什么地方工作,采集什么地方资料,都应尽快知道、适应、熟知当地的编制习惯与办法,坚持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