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是某家小企业的法人代表,去年5月与我签订了一份交易合同,但其于今年6月因车祸死亡。我拿合同去该公司结算欠款,但该公司拒否认该合同,并称这是刘某的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请问,我该如何解决?
回复:刘某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其签订的合同是代表企业的行为,其法律后果也应由公司承担。依据《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了解或者应当了解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因此,你可以需要公司给你结算欠款,假如公司拒不结算,你有权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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