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同是指什么合同?供销合同的特点是什么?供销合同纠纷如何解决?针对这类问题,律图记者整理了有关供销合同纠纷解决方案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知道。
供销合同纠纷
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由企业承担: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经营活中的或履约行为;
按企业内部管理分工的职权,其组织机构的员工,在该机构职能和本人正常工作职责范围内,为达成企业目的推行的签约或履约行为;
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法授权的别的人在授权范围内的签约或履约行为;
无权代理人推行的,事后经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明示或作为的默示予以追认的,与法律规定或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不作为的默示认同的签约或履约行为。
购销合同当事人经营资格的审察、确认及处置问题
审察购销合同当事人经营资格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不是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标准。
签约时无营业执照的,应认定合同无效。如签约时已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且在双方约定的合同有效期间又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可认定为具备经营资格。
当事人签约时持有期限的执照,到期后未延期或末办理换照手续;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一般应以不具备经营资格确认合同无效。但在合同有效期间又办理了展期或换照手续,应现为具备经营资格。
依据无效购销合同所获得的财产处置问题
经济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获得的财产、应依据不同状况加以处置:
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在他们时,当事人应各自将依据该合同所获得的财产返还给他们,原物不可以返还的,折价偿还;
合同无效如系一方恶意所致,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首要条件下,无过错方对是不是适用返还原则有选择权;
原物已被动用的,可按不可以返还原物处置,折价偿还,适用折价偿还方法时,有过错方应赔偿无过错方的实质损失;
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适用《经济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一般无效合同,过错方在赔偿无过错方损失后,尚有收益余额的,可予追缴;无过错方依据无效合同所获得的价值。亦可追缴,无过错方的可得收益由过错方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