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上的规定,在劳动合同到期的时候,公司需要准时决定续不续签。一般在公司保持或是提升了劳动条件的基础上,劳动者还是不去续签的,那样公司就不必给经济补偿金,有其他状况的,公司需要根据下面规定给经济补偿金。
一般地,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公司不续签的,经济补偿就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规范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不过,劳动者月薪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规范按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低于十二年。
而且,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月薪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资。
当然,实质中也有的公司会不愿给经济补偿的,这将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遇见这种企业的劳动者可与时去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根据下面步骤来:
1、需要筹备好如下材料:
(1)写好劳动争议申诉书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看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成本60元;
(3)劳动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薪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2、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常都是向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最后,其实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劳动者也可以主动提提升薪资等劳动条件的需要,如果公司不同意的,其实也需要按需要给经济补偿金如果是不愿给的,也可与时去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