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立公司时,大家第一需要去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核准登记,假如核准登记时出现问题,最后没登记成的,申请人不服的可以依法找工商部门的上一级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直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过,由于这时公司还不拥有法定的法人资格,所以是不可以直接以法人名义起诉。
行政诉讼法律中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跟行政机关发生纠纷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要以企业的名义起诉的需要满足以下的法人条件:
1、公司需已经依法成立
公司已经依法成立,公司自己状况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具体是指其组织机构、设立策略、经营范围、经营方法等要符合法律的需要。
并且,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者必要的经费来源
由于公司是独立的民事主体,虽然公司有直接的营运管理人,但对公司事务不可以以经营人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所以,一个法律上认同的法人,需要拥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者必要的经费来源。
3、公司有我们的名字、组织机构和场合
《民法通则》规定,为了买卖安全和便于国家主管机关监督,法人应拥有我们的场合。换个简单的说法就是,你既然想要以公司名义起诉工商局,那样你得跟法院提供企业的场合,不然法院将没办法送达传票等。
4、公司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中的法人还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譬如说设立公司需要根据公司法拟定公司章程等。
所以,根据法定的公司标准,是需要以依法成立优先为条件的,假如公司没被核准登记,那样起诉工商局的,不可以直接以公司名义起诉。
其实,在找行政机关办事的时候产生纠纷的,一般是看你代表的身份,譬如说代表企业的,那样需要个人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义提起行政诉讼,但公司又还没有核准登记的,意味着不是合法成立的法人,这样的情况即不可以以公司名义起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