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了解,男女同居的合法条件之一是登记结婚,不然的话民间搞的新娘过门仪式等都不作数,而有的男女同居后虽然没依法登记,但周围所有人都承认夫妻关系,达成肯定条件可成立事实婚姻,而成立事实婚姻后又分居的,实践中可以根据夫妻一同财产进行分配。
男女同居成立事实婚姻的第一得满足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即需要男女双方在一块持续、稳定的一同居住,并且这个同居的行为在1994年2月1近日就开始,这个时间未来的都不作数。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目前也有很多同居男女以夫妻名义,这点需要事实婚姻即这样。
3、同居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拥有结婚的实质要件。
对此结婚的实质条件具体包含如下:
(1)双方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即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双方未患有医学上觉得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只有满足以上应具备的所有条件成立的事实婚姻,在分居后才能适用婚姻法上的财产分割规定,即按如下:
1、夫妻双方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
2、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不满足事实婚姻条件的根据一般男女分居财产分割方法:
1、依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是一方个人财产的,仍归其个人所有;
2、对于是双方一同共有些财产,原则上应该由双方进行均分。
3、不是一同财产的归各人个人所有,无权需要进行分割。
最后,其达成在不少人以为以夫妻关系同居的,那样是事实婚姻,一旦双方感情发生变化,可以根据婚姻法规定处置财产,其实不然,事实婚姻有限制条件,并且伴随时间的推移,事实婚姻必然退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