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买卖,为了保障双方的权利,总是都会通过签订合同来确定权利义务,不过有时也会出现合同的内容不清楚,譬如,合同约定的地址、水平、价格不清楚等等,致使合同的履行出现障碍的状况,在约定不了解的状况下,当事人一般会不了解该怎么样处置。事实上,是有具体的规定。
第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先协商。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水平、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址等内容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可以协议补充;不可以达成补充协议的,根据合同有关条约或者买卖习惯确定。
在约定不明又不可以通过补充协议进行确定或者是依据买卖习惯来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水平需要不清楚的
根据国家标准、行业准则履行;没国家标准、行业准则的,根据一般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清楚的
根据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官方报价的,根据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址不清楚
给付货币的,在同意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出货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清楚的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需要履行,但应当给他们必要的筹备时间。
(五)履行方法不清楚的
合同的履行方法不清楚的,根据有益于达成合同目的的方法履行。
(六)履行成本的负担不清楚的
签订合同是没约定履行成本的,一般是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若是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官方报价的,在合同约定的出货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根据出货时的价格计价。
逾期出货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根据原价格实行;价格降低时,根据新价格实行。
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根据新价格实行;价格降低时,根据原价格实行。
最后,合同约定不清楚是指签订合同时双方的约定不清楚,若是因为一方当事人单方改变合同的内容,致使合同的履行出现不清楚的原则上是不是上面所说的状况,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先就一方改变合同内容的状况进行确定后再明确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