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工作期间受伤了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不过一些用人单位不想承担责任,就常常无故拖延不愿到保险行政部门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受伤的职工就只能一催再催,到最后可能过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最好时间。
事实上,职工在用人单位遭受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有特殊状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
不过并非只有用人单位才能提出工伤认定,在就职单位不愿为自己申请工伤认定,下面三类人也可以提出工伤认定:
1、工伤职工本人;受伤状况未导致职工没办法外出的,职工可以自行到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2、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遭受事故伤害紧急,职工本人没办法自行申请工伤认定而用人单位又不愿申请工伤认定,职工的直系亲属可以代替职工去有关部门申请。
3、工会组织,工会组织。
应该注意,上述的三类人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需要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1年内,过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了。
无论是职工本人、直系亲属或者是工会组织在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都需要递交有关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包含事故发生的时间、地址、缘由与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状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有劳动合同是最直接的证据,没劳动合同的可以提交薪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招用记录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别书)。
最后,在公司不愿申请工伤认定,想要赖掉工伤赔偿的,要准时的委托家属或工会组织去申请认定,防止过了期限得不到赔偿。假如需要赔偿的金额较大,和用人单位没办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去申请仲裁,或者诉讼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