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普法网

普法网

普法网 > 律师入门 >

为避车导致侧翻致路人受伤,保险公司要赔吗?

www.zzbaiw.com 2024-08-30 交通事故

在马路上开车,假如发现有车子迎面而来,为防止双方相撞导致损失,用户紧急避让车子导致侧翻,直接致使其他路人受伤的,那样这时保险人是不是理赔?第一得看用户是不是构成紧急避险。

根据法律规定,构成紧急避险的,对导致的损害问题,将不负刑事责任。

但,用户要构成紧急避险得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需要将产生两车相撞事故。假如用户在行车过程中,并没迎面而来的车子,那样就不可能引起相撞的事故,也就没客观存在的险情,因此也不可能构成紧急避险。

2、车子避让是不能已举动。假如用户在这种情况下,还能选择进入另一车道躲避的话,而不是只能避让到其他不可以走的道,简单地说,只须可以避让到不伤害其他人利益的,那样就不是不能已状况。

3、致路人受伤是最低损害。假如用户在当时的状况下,可以做到一个路人都不伤害的话,那样也就不可以构成紧急避险。

而且,假如避让车子导致多数路人受伤,其伤害程度远远大于两车相撞的,那样应该构成超越限度的紧急避险。

另外,假如用户构成紧急避险,并且保险合同未约定将紧急避险划为免责范围,那样由于被避险人是第三者,因此可以倡导保险理赔。但,超越必要限度的紧急避险,保险人即可以不予理赔。

最后,由于避让其他车导致侧翻,致路人遭到不同程度伤害,必须要先确定是不是构成紧急避险,假如保险人否认的话,那样建议在必要的时候起诉解决。

Tags: 交通事故赔偿 车险理赔 第三者责任险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