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双方距离较远的话,会通过短信方法确定借款,或直接以短信方法签订借条。由于一般借条书面订立,并且经双方签字确认,所以,有的人担忧以短信方法签订借条,将没办法作为普通的借条用,不可以产生相应的法律用途。
实践中,借款双方签订借条时,需拥有以下几个内容:
1、要有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称,法定全称为身份证上注明的名字;
2、要有借款金额,包含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要写明借款时间期限,包含借款的起止时间,与明确的借款期限;
4、要写明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写明借款的利息,并且要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后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含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假如未约定借款利息,那样则不必注意该事情;
6、要写明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与明确的付款方法;
7、要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所以,依据普通的借条,得拥有以上内容,不然的话极大概陷入麻烦。
而以短信方法签订的借条,虽然可能欠缺以上的规范要件,但法律上认同电子数据证据,所以只须短信借条没违反有关规定,并且是基于双方的意思自治表示,那样就能作为借条用,可以证明存在借款关系。
最后,在实质中以短信方法签订借条后,他们或许会拒绝承认借款,假如借款较多,并且已经到了还款期限的,那样建议可以在必要时候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