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没注意房屋是不是被抵押,出卖人也没强调房屋被抵押的事实,一旦买受人签订房子交易合同,等出卖人逾期还款被起诉,房屋被法院强制实行的话,将直接损害买受人的利益。
第一,按规定出卖人存在以下紧急违约行为的,买受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法解除、撤销交易合同或宣告交易合同无效,并需要违约损害赔偿:
1、订立房子交易合同后,出卖人没事先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子抵押给第三人;
2、订立房子交易合同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子出卖给第三人;
3、出卖人故意隐瞒没获得产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了不真实产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子已经被抵押了的事实;
5、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子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子的事实;
6、出卖人跟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产品房交易合同并将房子出货用,致使买房者没办法获得房子。
因此,依据以上规定,其实买受人被故意隐瞒房屋被抵押了的事实,那样买受人可以积极请求撤销交易合同,并且还可以倡导违约损害赔偿。
不过,假如买受人了解后未积极撤销交易合同的,等到出卖人无力还款被依法起诉了的话,抵押权人拿到胜诉判决书后可以申请强制实行,并不受买受人影响。不过,买受人出货房款后清偿了抵押债款的,那样法院将不可以继续强制实行。
最后,因为目前的房地产价值常见较高,所以发现出卖人故意隐瞒抵押的事实的,必须要积极请求撤销交易合同,防止越到后面导致钱房两空的状况。另外,由于出卖人行为是违约,所以买受人还可以积极请求违约赔偿。假如他们不愿积极履行违约责任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到法院起诉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