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被告人的供述能否对其定罪
在无被告人口供这项重点证据的状况下,只须证据充分并且确切无误地证明了被告的犯罪行为及予以刑罚的合理性,法院则有权认定被告存在罪行并予以刑事制裁。
所谓“证据确凿且充分”,应满足如下严格的评估标准:
(第一)所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应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
(第二)作为断定案件结果的全部证据均需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验证并确认其真实性;
最后,依据对整宗案件的全方位证据进行详尽剖析后所得出的结论,需要可以彻底排除对所认定事实的任何合理讲解或质疑的可能性。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所有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其他证据的,不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没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2、没被告人能取保候审吗
在满足特定首要条件条件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依法申请获得取保候审批准。取保候审的具体适用标准如下所述:
1、当事人若大概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度刑事处罚的情节,则拥有获准取保候审资格。
2、若犯罪嫌疑人身负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责,但通过推行取保候审手段并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风险性,亦可获得取保候审批准。
3、对于患有紧急疾病、生活没办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只须其行为不会对社会导致风险,便可申请取保候审。
4、在羁押期限马上届满之际,若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置,需采取取保候审手段以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也可提出相应申请。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不能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紧急疾病、生活不可以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实行。
在无被告人口供这项重点证据的状况下,只须证据充分并且确切无误地证明了被告的犯罪行为及予以刑罚的合理性,法院则有权认定被告存在罪行并予以刑事制裁。
所谓“证据确凿且充分”,应满足如下严格的评估标准:
(第一)所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应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
(第二)作为断定案件结果的全部证据均需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验证并确认其真实性;
最后,依据对整宗案件的全方位证据进行详尽剖析后所得出的结论,需要可以彻底排除对所认定事实的任何合理讲解或质疑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