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地,通过公司面试,顺利入职的要尽快签订劳动合同。但,有的不合法的公司,为获得劳动力,跟职员约定肯定工作期限,并收取肯定的押金。那样,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能否向职员收取押金,可以先确定公司可以收取押金的状况。
按规定,公司与职员打造劳动关系,为保护公司贵重产品,收取风险抵押金的,满足以下要件的,即可以收取押金:
1、生产经营确有需要;
2、职员本人自愿出货押金;
3、需要在劳动合同签订之后。
此外,公司与职员签订劳动合同时,按规定,法律上不允许公司收取押金。
具体而言,公司与职员签订劳动合同时,要遭到以下的限制:
1、公司不能扣押职员的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2、公司不能需要职员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职员财物。
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是被禁止向职员收取押金的。
并且,公司如果是违反规定,向职员收取押金的话将要遭到以下的处罚:
1、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时退还押金给职员;
2、以每个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规范处以罚款;
3、给职员导致损害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向职员收取押金,假如涉及的职员较多,押金数额较大,经协商后公司又不愿退还的,那样建议可以积极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是举报。如果是由于收取押金遭受较大损失的,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