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公司为管理职员,拟定了规章规范限制职员,而有的公司违法拟定不适当的规章规范,为非法克扣职员薪资找借口,譬如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扣薪资,那样即是损害职员的利益,并且,符合肯定条件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按规定,公司非法克扣职员薪资构成犯罪的,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合法注册的公司,即是一般主体。
2、犯罪意识:故意
具体而言,符合以下状况的即为故意:
(1)公司明确表示拒绝支付职员薪资;
(2)公司虽未表示拒绝支付职员薪资,但为不支付薪资找借口,譬如,非法克扣薪资或罚款。
3、犯罪行为、犯罪结果与因果关系: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办法逃避支付职员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职员的劳动报酬。
(2)公司克扣职员薪资数额较大,一般是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即构成“数额较大”,应予追诉。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譬如劳动监察大队向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向公司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各级法院向公司送达《民事判决书》等,公司都未按规定时间履行义务的,那样即会被认定为该情形。
4、侵犯客体
具体地,既侵犯职员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侵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最后,公司非法克扣职员薪资,可以认定为故意,并且满足以上条件,即可以认定为犯罪,并且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旦被认定为该罪的,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且还大概被判处刑罚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