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违背忠诚义务,与婚姻第三者同居,甚至赠与他们财产。若是拿夫妻一同财产赠与他们,那样一方隐瞒另一方赠与别人财产,或许会侵犯夫妻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所以另一方就会倡导赠与合同无效。
第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赠与第三者财产,需要先确定是不是是夫妻一同财产。
按规定,以下情形是夫妻一同财产:
1、薪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常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譬如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与养老保险金等。
所以,一方发现另一方拿了以上财产赠与别人,那样是处分夫妻一同财产,需要经过双方的赞同。
第二,一方擅自处分夫妻一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倡导赠与合同无效。
一方擅自赠与别人财产,过后未得到另一方的追认,那样是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权,赠与合同将是无效。
最后,夫妻一方找第三者,违背夫妻忠诚义务,假如双方又进行同居,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需要离婚损害赔偿。
当然,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一同财产,将财产赠与第三者,侵犯配偶的财产权益,但需要先证明是夫妻一同财产。假如很难证明是夫妻一同财产,状况较为复杂的,可以在起诉离婚时,或是倡导返还财产时找个专业律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