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社会经济的进步,不少农村青年都会选择出城务工,对于家的宅基地可能就闲置了,这个时候就可能想着要把闲置的宅基地出售出去,但宅基地是集体土地,法律上对于宅基地的出售有没限制?
第一,宅基地用权的出售需要同时拥有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1、出售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出售;
3、受叫人没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用权分配条件;
4、出售行为征得集体组织赞同;
5、宅基地用权不能单独出售,地随房一并出售。
第二,宅基地用权不能单独出售,有下列出售状况,会被认定为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出售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出售;
5、受叫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因此,只有符合以上条件,宅基地才能进行出售,假如在出售宅基地时发生纠纷,可以参考以下办法解决:
1、协商解决
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法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关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用权争议,可以向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反映处置。
3、司法解决
公民之间就土地的用法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可以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置,对于处置决定不服,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后,公民在出售宅基地时要慎重考虑,并且注意出售的条件,不然容易产生纠纷。假如由于宅基地的出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行政机关反映、到法院提起诉讼等,假如维权困难的,还可以咨询律师,以获得更好的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