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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罪恶意欠薪罪的立案标准有什么?

www.abbwa.com 2024-09-01 劳动纠纷


并非所有拖欠薪资的行为都犯有恶意欠薪罪。有时候的欠薪是劳动纠纷,更多需要经过劳动仲裁或者是地方劳动局进行调解处置,但并不构成犯罪。只有拥有以下三个方面才构成恶意欠薪罪,因此,本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办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当事人基本上有支付劳动报酬的能力但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2、数额较大,对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概念还未明确规定,一般依据有关的司法实践来看,涉及数额为5000到的均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也就是经过政府机关干预但依旧不支付的。
恶意欠薪罪立案标准最新规定
在国内的法律规定中,有两种罪名其名字上基本相似,即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和恶意欠薪罪两种,大伙常常会将这两个罪名混淆,而他们到底是否同一个罪名呢?其实,这两个名词均是说的同一个罪名,在国内法律规定中被称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而被不少人也叫做恶意欠薪罪,两个法律术语均是对同一个罪名的表述。
从定义上来讲,恶意欠薪罪是由于主观意愿而导致拖欠别人劳动报酬的一种犯罪行为,这种行为是对社会经济正常秩序有紧急的影响,而且也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损害,同时更对国内法律和公平正义有紧急的影响。因此,2015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大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公告》,国内法律上对恶意欠薪罪的打击也愈加严厉。

Tags: 法律知识 劳动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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