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证丢失好补办吗
好补办,通常来讲当天即可完成。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毁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3、查档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八条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法反映名字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通过非法方法骗取婚姻登记,其在申请补领时仍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能补发结婚证;其在申请补领时已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当事人应付结婚登记状况作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为当事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之日。
2、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关于结婚证遗失后能否办理离婚手续的问题,以下大家将进行详细论述:
第一,若夫妻仅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则可以凭着另一方的结婚证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第二,在涉及夫妻双方都丢失了结婚证的状况下,基于严格的步骤需要,婚姻登记机构或许会需要夫妻先开具婚姻注册证明,然后再进行离婚程序。在处置过程中,婚姻登记机构会妥善保存夫妻所作的有关说明文字,以备事后查看追溯之用;
最后,对于没办法通过上述办法解决问题的夫妻,他们可以根据规定程序,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构或是其任意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区域进行申请补领手续。在此期间,婚姻登记机构需要对婚姻注册档案进行全方位审察核实,如均符合申请条件,则会为申请人补发结婚证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状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好补办,通常来讲当天即可完成。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毁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3、查档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