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和个人缴纳比率是多少?
本市职工基本医保成本人单位和职工一同缴纳。用人单位交费比率为在职职工薪资总额的7.5%,职工交费比率为本人薪资收入的2%。伴随经济进步,用人单位和职工交费比率可作相应调整。
2.单位和职工个人交费基数怎么样确定?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薪资总额为交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薪资收入为月交费基数。单位和职工个人月交费基数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薪资的60%,以本市职工月平均薪资的60%为交费基数;高于本市职工月平均薪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交费基数。
3.单位如何交费?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薪资总额为交费基数,按7.5%的比率缴纳。例:一单位有职工100人,月薪资总额90000元,用人单位每月应缴纳基本医保费为90000元乘以7.5%=6750元。
4.个人如何交费?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薪资收入为月交费基数,按2%交费,由单位在其薪资中按月代扣代缴。例:甲月薪资收入为900元,线每月应缴基本医保费为900元乘以2%=18元。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其基本医保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薪资的60%为基数代为缴纳,退休职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保费。
5.什么是基本医保个人帐户?
基本医保个人帐户是医保结算机构为每个参保职员打造的医保帐户,用于记录、储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保费和从单位交费中划入的基本医保费,以供参保职员专项用于支付门诊医疗成本,定点药房购药费和住院医疗费中个人应当承担的部分。个人帐户资金不足支付时,本人用现金支付。个人帐户资金不足支付时,本人用现金支付。个人帐户资金不足支付时,本人用现金支付。个人帐户中的资金节余归己,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息。参保职员死亡后,个人帐户予以注销,资金余额按规定继承。
6.个人帐户资金怎么样构成?
个人帐户由下列资金构成:
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保费;
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划入个人帐户部分;
3、个人帐户利息收入。
7.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划入个人帐户的比率是多少?
国务院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的医保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打造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率一般为用人单位交费的30%左右,具体比率由统筹区域依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原因确定。
8.我市单位交费划入个人帐户比率是多少?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划入在职职工个人帐户的比率:从1日起按以下标准实行:
职工年满35周岁及其以下的,以本人交费基数的0.6%划入;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的,以本人交费基数的0.9%划入;
45周岁以上的,以本人交费基数的1.5%划入。退休职员个人帐户资金,从1日起,按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薪资3.3%的比率划入。
9.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不缴或欠缴基本医保费,个人帐户如何处置?
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应当认真履行交费义务,不缴纳或欠缴医保浪费时间,职工个人帐户资金停止计入。个人帐户的结余资金可以继续用。
10.个人帐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什么成本?
供参保职员专项用于支付门诊医疗成本、定点药房购药成本、特殊病种门诊医疗成本和住院成本中个人应当承担的部分。
11.个人帐户的结余资金可否继续用?
可以继续用。
12.职工在统筹区域范围内调动工作时,个人帐户如何转移?
职工在统筹区域范围内调动工作时,个人帐户随之转移。
13.参保职员调离统筹区域范围或出国定居时,个人帐户如何结算?
参保职员调离统筹区域范围或出国定居时,交回《社会保障卡》将来,其个人帐户资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14.驻外地员工、异地定居的退休职员个人帐户资金怎么样发放?
个人帐户资金按年结算,由参保单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后发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