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出售、倒卖土地用权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样的
非法出售、倒卖土地用权罪,是指行为人出于获利之动机,违反国家拟定的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擅自推行违法出售、倒卖土地用权的行为,且该行为已达到情节紧急的程度。
从其犯罪构成要点来看,本罪在客观事实方面需要满足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倒卖土地用权,且在情节上需要达到紧急的地步。
对于非法出售、倒卖土地用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具体包含:
第一种状况,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没收或单处罚金,且罚金数额应在非法出售、倒卖土地用权价值总额的5%至20%之间;
第二种状况,若情节极其恶劣紧急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应地,罚金则需处在非法出售、倒卖土地用权价值总额的5%至20%之间。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倒卖土地用权,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出售;
倒卖土地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紧急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出售、倒卖土地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2、非法出售、倒卖土地用权罪有什么惩罚?
关于非法出售、倒卖土地用权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法律责任,据国内有关法律规定如下:
以获得利益为动机,触犯土地管理法规,私自非法进行土地用权的出售或倒卖,若情节特别紧急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的刑事处罚,同时还会被需要单独或合并处以非法出售、倒卖土地用权价格的5%至20%之间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倒卖土地用权,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出售、倒卖土地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紧急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出售、倒卖土地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非法出售、倒卖土地用权罪,是指行为人出于获利之动机,违反国家拟定的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擅自推行违法出售、倒卖土地用权的行为,且该行为已达到情节紧急的程度。
从其犯罪构成要点来看,本罪在客观事实方面需要满足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倒卖土地用权,且在情节上需要达到紧急的地步。
对于非法出售、倒卖土地用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具体包含:
第一种状况,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没收或单处罚金,且罚金数额应在非法出售、倒卖土地用权价值总额的5%至20%之间;
第二种状况,若情节极其恶劣紧急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应地,罚金则需处在非法出售、倒卖土地用权价值总额的5%至20%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