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住建局和市工商局日前联合发出公告,5月1日起全市启用新产品房交易合同《海口产品房交易合同示范本本》。新版合同初次明确,在买房人获得房地产证后,开发商应当在约定时间内为买受人办理土地用权证。据悉,现在在海口房地产证和土地证办理发证机关是两家单位——住建部门和国土部门,市民办两证须两头跑,不只手续烦琐还可能出现开发商将土地证重复抵押,而购房人还不知情等隐患。业内人士呼吁,海口能否学习北京、上海、安徽、广东、大连、西安、厦门等省市,将两证合并为一本房产权证。
购房不懂办小土地证
《民法典》规定,房子与土地是一个整体,要么“房随地走”,要么“地随房走”。有关法律也明确,只有土地证、房地产证两证齐全且“两证主体一致”的房屋,才能进入二级市场买卖。购房人的土地证,又称小土地证,就是在产品房开发买卖中从开发商手中购得产品房的人,基于其所购房子对出让土地用权的区别,而享有些特定份额的土地权益。
从2003年开始,当时的市国土海洋资源局表示,对新建筑竣工验收合格后或核发产品房售许可证的小区统一办理小土地证,并拟定了《房子国有土地用权分割登记操作暂行办法》,明确购房者买了房后,可持房地产证与《出售证明书》等有关证件单独到国土局办理土地证。但前些年因为民法典没颁布,不少人办理小土地证意识不强,办理的人也不多。现在,我省没土地证的房屋,照样可以上市买卖。虽然市国土部门多次宣传办理土地证的必要性,但在不少人看来,没房地产证者才是大难点。采访中,一位二手房买卖企业的负责人坦言,现在海南二手房买卖中,提及小土地证的购房者寥寥无几,只有大户型和别墅买主才关心。
两证分发或被钻空子
个项目需要的资金不少,一些开发企业会把土地证抵押给银行进行贷款,假如开发商资金上出现问题,银行是否会将抵押的土地用权投放进市场?业内剖析,虽然购房人拿到了房地产证,但土地用权仍是房产开发商,这就不可以排除个别开发商以该土地用权这个“大证”向银行抵押贷款的风险。且依据民法典,以后土地用证和房地产证不齐,不能上市买卖。业内提醒,房地产证上购房人只能看到所购房子的建筑面积、用面积等,而分摊多少土地用面积,土地证号和土地出让金的价格并不反映。以后假如遇见房子毁坏或拆迁的情形,房子所有权和土地用权应该分属两部分补偿,如此土地补偿部分就非常难保证。
可实行房地统一登记
业内觉得,实行两证合一,最大好处就是让老百姓放心买房,而且防止了买房人重复跑路、重复提交要件、重复交纳税费等,可以非常大程度上减少登记本钱。有法律专家指出,物权从法律上讲是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
假如购房人只拿到了房地产证,而没拿到土地证,他的权利事实上没得到真的体现。从规范房产市场角度出发,应该实行产品两证齐全才能上市买卖,进而达成两证合一办理。
采访中,也有业内人士透露,现在两证合一在国内不少城市实行得并不顺利。少数城市的两证合一现在还在形式上,他们要么成立了房地局统一办理;要么用同一个窗口进行办理,后面还是两个不一样的行政部门在办理,如此事实上和海口的分开办证差别并不大。而且真的实行起来,像海口办土地证不少都需要补登、补测,工程也非常浩大。土地部门与住建部门工作怎么样衔接,尤其是数据档案怎么样同步,这类更是棘手的难点。业内人士觉得,不管遇见多少困难,毕竟国内不少城市已有成功的示范,海口可以拓展这方面的调查,毕竟这也是一种进步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