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结婚以后没买房的离婚如何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夫妻一同财产,是指在夫妻人身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各类财产,包含但不限于薪资、奖金与劳务报酬等。
因此,若某一方在婚姻持续期间内获得的收入被用于购置房地产,即使此房地产只以其一人名义登记注册,亦理应将之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然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七十七条的具体规定,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假如双方对于尚未获得所有权或者尚未获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地产存在争议且未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将不适合直接断定房地产所有权的归属,而应依据实质状况作出裁决,决定由哪一方当事人享有用权。
换言之,若双方在此种情形下仍没办法达成一致建议,法院或许会采取其他解决方案,比如确定房地产的用法权分配。
综合以上剖析,若在缔结婚姻之后并未购置房地产,那样在面临离婚纠纷时,原则上并无需涉及到房地产分割的问题。
然而,若存在其他形式的一同财产或债务问题,则可根据《民法典》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实质状况予以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一)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常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
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2、结结婚以后没结婚证财产如何分配
在缔结婚姻之后却并未依法领取结婚证书的状况下,同居生活期间所一同获得的收益与购置之财产皆可由当事人协商予以划分。
而在此过程中,涉及到的财产种类需根据双方各自所享有些那部分财产比率来进行相应的划分;
对于那些很难做出明确归属判断的财产,应以这类财产在生产和日常所饰演的角色为依据,将它中某一方所收成的财产赋予独有权利,但另一方应根据自己继承或拥有些财产比率向他们给出适合的资金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夫妻一同财产,是指在夫妻人身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各类财产,包含但不限于薪资、奖金与劳务报酬等。
因此,若某一方在婚姻持续期间内获得的收入被用于购置房地产,即使此房地产只以其一人名义登记注册,亦理应将之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然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七十七条的具体规定,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假如双方对于尚未获得所有权或者尚未获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地产存在争议且未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将不适合直接断定房地产所有权的归属,而应依据实质状况作出裁决,决定由哪一方当事人享有用权。
换言之,若双方在此种情形下仍没办法达成一致建议,法院或许会采取其他解决方案,比如确定房地产的用法权分配。
综合以上剖析,若在缔结婚姻之后并未购置房地产,那样在面临离婚纠纷时,原则上并无需涉及到房地产分割的问题。
然而,若存在其他形式的一同财产或债务问题,则可根据《民法典》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实质状况予以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