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以前房地产是一同财产吗
(一)一方在结结婚以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屋,假如其结婚以后用夫妻一同财产还贷,而房屋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置,在协议不成的状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屋是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一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二)一方爸爸妈妈或双方爸爸妈妈出资购买的房屋。由一方爸爸妈妈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假如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样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第二是由双方爸爸妈妈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屋可以认定为双方根据各自爸爸妈妈的出资份额共有,是夫妻一同财产。日常,很多爸爸妈妈为子女买房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爸爸妈妈财产的保护。(三)一方在结结婚以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屋。依据国内法律规定,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结婚以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显然是一方的结婚以前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并非夫妻一同财产。但假如结结婚以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但基于一些缘由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他们的赠与,在这样的情况下,该房屋是夫妻一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结婚以前房地产是一同财产吗
在结婚以前购置的房地产,一般情况下应归属为购置者的个人专用财产,但此首要条件条件是,当事人双方未曾就此进行过任何特殊的约定,并将之明确规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因此,若无有关特别指明,男女双方在结结婚以前借助其个人所得收入所购买的房地产,将被视为私人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
(二)一方因遭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在结结婚以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屋,假如其结婚以后用夫妻一同财产还贷,而房屋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置,在协议不成的状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屋是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一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二)一方爸爸妈妈或双方爸爸妈妈出资购买的房屋。由一方爸爸妈妈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假如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样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第二是由双方爸爸妈妈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屋可以认定为双方根据各自爸爸妈妈的出资份额共有,是夫妻一同财产。日常,很多爸爸妈妈为子女买房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爸爸妈妈财产的保护。(三)一方在结结婚以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屋。依据国内法律规定,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结婚以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显然是一方的结婚以前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并非夫妻一同财产。但假如结结婚以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但基于一些缘由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他们的赠与,在这样的情况下,该房屋是夫妻一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