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次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场如何判
可以缺席判决,但有关身份关系的离婚案件不可以缺席判决,涉及财产纠纷的离婚案件起诉离婚假如一方不到场可以离婚。
法院会先调解,假如调解无效,感情确实破裂的话,法院会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第二次诉讼是不是必然会判离
在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的状况下,并不势必致使法院的判决离婚。
并无任何法律条文明确规定此类情形下一定予以离婚裁决,而是通过对案件涉及的所有证据、法庭审理过程中的陈述与《民法典》和有关司法讲解的充分考虑,来判断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婚姻感情是不是已经处于彻底破裂的状况。
唯有当该首要条件条件得到满足时,法庭才能做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然而,这与离婚诉讼的次数并无直接关联性,无论是首次、第二次还是较后的第三次提起离婚诉讼,都没办法成为决定性原因。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可以缺席判决,但有关身份关系的离婚案件不可以缺席判决,涉及财产纠纷的离婚案件起诉离婚假如一方不到场可以离婚。
法院会先调解,假如调解无效,感情确实破裂的话,法院会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