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认定条件
抚养关系的认定条件有:
第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首要条件是继子女未成年。
第二,一般需要有一同生活的事实。
第三,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
第四,继爸爸妈妈保证了继子女平时生活和学习的部分成本或全部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间,不能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爸爸妈妈子女关系的规定。
2、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要多少年
关于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之间能否确立并承担扶助义务与赡养责任,重点在于考察继爸爸妈妈在实质日常是不是真的地承担了抚养责任与继子女是不是尽到赡养责任,而这不可以仅仅依赖时间的长短来断定。
虽然有关的法律法规与司法讲解对于何种状况下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可以视为存在抚养关系并无明确的讲解,然而理论界对于此问题尚无统一的定论。
综合考虑司法实践中的各种状况,大家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深入探讨:
第一,大家需要关注的是双方是不是切实履行了抚养义务或赡养责任。
国内《民法典》明文规定:
“继父或者继母与同意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参照本法有关爸爸妈妈子女关系的规定处置。
”换言之,只有当继爸爸妈妈对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他们之间才能打造起像直系血亲的拟制亲属关系。
第二,这种抚养义务或赡养责任需要持续一段时间。
时间是构成抚养和赡养关系的要紧原因之一,由于只有当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长期一同生活,才大概培养出深厚的情感纽带,进而构建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
至于到底需要持续多长时间,则需依据具体状况进行剖析。
最后,大家还需考虑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若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于过去遭到过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假如继父或继母不认可继续抚养,那样仍然应该由生父或生母负责抚养。
这样来看,当事人的意愿也是决定是不是成立和解除继爸爸妈妈子女关系的要紧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间,不能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爸爸妈妈子女关系的规定。
抚养关系的认定条件有:
第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首要条件是继子女未成年。
第二,一般需要有一同生活的事实。
第三,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
第四,继爸爸妈妈保证了继子女平时生活和学习的部分成本或全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