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害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中原告认定
受害人死亡的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当中,原告一般是受害人家属。赔偿款一般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生活活费、汽车财产损失等多个项目,其中死亡赔偿金和结余的丧葬费与汽车财产损失等均系具备明显遗产性质的财产,在分割前理应是死者的法定继承人一同所有。《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损害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公告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2、受害人死亡后什么人可提起赔偿
当遭受侵害的人士去世时,其亲朋好友方可成为赔偿的攻方所在。在刑事情形中,特别这样,当受害者不幸死亡,那样,其至亲之人可依法行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权,以争取应得的赔偿。
然而,此种情形之下,大家所说的"近亲属",具体而言,包含爸爸妈妈、爱人、子女与同胞兄弟姐妹等人。关于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次序问题,现行法律规定是依据法定继承的顺序来定夺的,在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状况下,由他们率先发起赔偿诉讼;若无此类继承人,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承担起这一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若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受害人死亡的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当中,原告一般是受害人家属。赔偿款一般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生活活费、汽车财产损失等多个项目,其中死亡赔偿金和结余的丧葬费与汽车财产损失等均系具备明显遗产性质的财产,在分割前理应是死者的法定继承人一同所有。《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损害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