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离结婚以后能否索要精神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有关规定,已婚人士同别人非法同居致使婚姻破裂,无过错方享有向他们索赔的权利;
然而,仅限于无过错方为被告,并坚决反对离婚这一状况下,亦或是一审呈现未提出二审增补损害赔偿诉求而调解失败的情况,无过错方方可在提起离婚讼争之后的第一年内向法院单独提交索赔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别人同居;
(三)推行家庭暴力;
(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协议离结婚以后起诉抚养权有效吗
已经离婚的夫妇如果是已根据其签署的离婚协议前往民政部门进行了正式的离婚手续办理,那样这一离婚协议便具备法律效力。此份具备效力的离婚协议中关于监护权及抚养责任的条约自然也同样具备约束力,假如另一方未能根据协议的需要履行自己义务,可以对其提起诉讼并需要有关机构裁决实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依据国内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已缔结婚姻关系者如因非法同居行为致使婚姻关系破裂,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享有需要赔偿的权利,然而,这一权利的行使需要满足以下几个首要条件条件:第一,被告需要是无过错方;第二,原告需要坚决反对离婚,并且在首次审判中没提出过任何形式的赔偿请求或者调解协议未能达成;最后,该项权利的行使期限仅限于离婚诉讼开始后的一年之内。在此期间内,无过错的一方可以独立地向法院提交损害赔偿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