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离婚的成本应由哪方承担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关于诉讼成本承担的确认方法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第一,原告与被告双方可通过自行协商,自主决定诉讼成本的承担主体;
第二,除非诉讼胜利方自愿承担有关成本以外,其余情形下诉讼成本一般将由败诉方承担;
最后,对于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形,审判机关需依据案件的全体实质情况进行综合考量,以决定诉讼各方分别应负担的诉讼成本数额。
《诉讼成本交纳方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成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成本数额。
一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依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成本数额。
2、诉讼离婚的财产怎么样处置
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关于财产分配问题的处置方法如下:对于任何一方的个人财产,均不需要进行分割。针对夫妻双方共有些财产,第一应考虑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如若没办法达成书面协议,则需要向有权管辖此案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对这类财产进行分割。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将会依据财产的实质情况,优先尊重已形成的协议或遗嘱,如未存在有关协议或遗嘱,则按法律规定和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断定,特别注意维护未成年子女、女人和对婚姻破裂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诉讼成本的承担方法因案而异,一般可由当事人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决策。在一般情形中,败诉方有责任支付相应的诉讼成本,而胜诉方则除非出于自愿,不然不需要另行支付任何成本。然而,当涉及到特定状况比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时,法院或许会依据案件的整体状况来酌情确定双方各自应当承担的成本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