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普法网

普法网

普法网 > 律师入门 >

新劳动法关于辞退赔偿问题有哪些规定

www.dayue2.com 2024-09-07 劳动纠纷

新劳动法关于辞退赔偿问题有哪些规定

《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规范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薪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规范按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低于十二年。月薪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资。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时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对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规范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未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准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薪资的;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根据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规范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薪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规范按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低于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薪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资。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时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对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规范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未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准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薪资的;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根据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方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导致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未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准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薪资的;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根据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条本方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实行:

导致劳动者薪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薪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薪资收入25%的赔偿成本;

导致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导致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等于医疗成本25%的赔偿成本;

导致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等于其医疗成本25%的赔偿成本;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成本。

读者假如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忙,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文书推荐:农民工劳动合同范文劳动保障规章规范范文通用版职员劳动合同范文电子版广东劳动合同

Tags: 劳动工伤 劳动争议 人事争议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