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成年人犯罪,其监护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在特定情形之下,大家有必要理解到未成年监护人有着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必需全方位承担民事赔偿事务。
假如未成年人教会、威胁、诱导别人产生法律所规定的不道德行为或是紧急的不道德行径,亦或是给其他未成年人提供了合适这类行为达成的条件,并且这种行为致使了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范的紧急后果,那样他们就会遭到相应的治安管理惩罚手段;
至于涉及到犯罪行为的,也将依法启动刑事审判程序以确保追究刑事责任。
除此之外,对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大家应该明确,他们作为未成年身份,是没办法被我们的爸爸妈妈或是其他已被法定授权的监护人单独安排住处的。
假如发现有人试图如此做,公安部门无疑有权对有关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与其他监护人采取适合的教育批评行动,并勒令他们立刻纠正这一不负责任的行为。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打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方法致人重伤导致紧急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根据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爸爸妈妈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2、未成年人犯强奸罪能判缓刑吗
在刑事审判实践过程中,对于犯有强奸罪行的被告者,通常情况下法院并不会选择适用缓刑规范来进行判决。重要原因在于强奸罪的量刑底线较高,最低程度的处罚都至少需要处以三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远远超出了缓刑规范的适用范畴。相反地,缓刑规范则更适用于那些被判处在监禁期间实行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依据他们的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和悔过自新表现,假如法官觉得对这类罪犯推行缓刑可以防止他们第三对社会产生风险,那样他们才大概获得缓刑的判决。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重大不好的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参考犯罪状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地区、场合,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假如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