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有什么区别是什么样的
法定监护人,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
法定代理人是由法律规定的对被代理人负有专门保护义务并代其进行诉讼的人。
二者不同:
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的用法场所不同,在诉讼法律关系中应当用法定代理人,在有关描述、说明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教育与对其导致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等法律关系时,用的是监护人。
《民法典》第34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推行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与其他合法权益等。
2、法定监护人指的是户口本上的户主吗
户口簿中的户主并不是当然的法定监护人。
依据国内法律法规所确立的监护人确定原则,监护人是根据由血缘、亲属等特定身份为基础所明确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的,与户口簿中作为户主的人并无直接关联性。一般情形下,在未成年时期,他们的法定监护人均应为其亲生爸爸妈妈。但应该注意的是,身为子女爸爸妈妈者未必一定为该户口簿中的户主。唯有当爸爸妈妈双亡或丧失监护能力时,其法定监护人才大概由其他亲人接替。
另外,对于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而言,如欲办理银行卡,则需由监护人和孩子携带有关有效证件一同前往银行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爸爸妈妈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爸爸妈妈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爸爸妈妈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已经死亡或者没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兄、姐;
其他想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赞同。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爸爸妈妈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依据有关法律的明确规定,法定监护人为承担特定责任与代理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进行诉讼的职员,其监护职责须根据法律行动。法定代理人则是根据法律规定,应付被代理人具备专门保护义务且取代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职员。